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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藏”两孩不让见面 声称要孩子得给他30万

时间:2015-9-5 17:07:15>跟律师谈谈<

去年7月丈夫将两个小孩带离陈燕景(化名)身边,至今不让见一面。虽然法院判决不予支持离婚,但陈燕景度日如年,不仅被婆家赶出门,见不到孩子,而且结婚时的彩礼交给了婆婆,娘家和婆家又有几百万元的投资往来,不是离婚能简单解决的。

“孩子是无辜的,丈夫将孩子带离身边一年多,还称要孩子得给他30万元。”近日,陈燕景报警求助要求见孩子,台江区瀛洲派出所出警协调。

结婚后丈夫出轨

2011年4月份,陈燕景和黄某(长乐金峰镇人)结婚,第二年,第一个男孩经剖腹产出生,2013年10月,第二个男孩出生。根据陈燕景的描述,当她怀第一个小孩时,已经发现丈夫出轨,曾当面指出来后遭到“家暴”。“将怀孕9个月的我推倒。”陈燕景向瀛洲派出所报警。

接下来,黄某一直要求和陈燕景离婚,2013年10月份,两人的第二个小孩也是经剖腹产出生。“这时候丈夫用剖腹产两个孩子为理由离婚,声称要和外面的女人生孩子。”陈燕景一直觉得丈夫在对她造谣。

直到2014年7月份,陈燕景说,丈夫一家将第一个小孩从她身边带走“藏匿”,9月份,又将第二个小孩带走。

法院不支持离婚

今年2月份,台江区人民法院对陈燕景和丈夫黄某的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法院不予支持离婚。判决书显示,黄某认为结婚时的巨额彩礼造成他本人生活困难,法院审理认为,2011年4月20日男方将100万礼金汇入女方账号,但是同年4月29日,女方家属在婚宴当日将33万元礼金打入男方账号,剩余的钱财已通过现金的方式交给男方家属。另外男方认为长期在外地工作,造成两人长期分居,法院审理认为,两人经人介绍后恋爱并结为夫妻,又育有儿子,婚姻感情基础尚可。

陈燕景说,结婚彩礼中的一笔资金,加上父母的资金曾投资婆家的钢厂,总共才返还了15万,在此期间,男方和婆婆连小孩的奶粉钱都不付。“结婚810天,在婆家算了一下,平均每天开销不到50元。”而在2014年,她已经被婆婆从位于台江区世茂外滩的公寓赶出,不让进家门,她只好搬到一间没带阳台的单元房住。

事后发生的事让陈燕景更无法理解,她说丈夫黄某在2014年变卖自己的房产后,先后将两个小孩带到外地“藏匿”,不让她抚养。

妻子报警求助

昨日记者就“藏匿”小孩一事咨询黄某时电话无人接听,当记者向陈燕景公公询问时,对方一听是记者来电就立即挂掉电话。

根据陈燕景父母介绍,2012年他们借给女婿50万用于投资钢厂,之后女婿家又借款100万投资钢厂,由公公签字,“加上礼金,我们一共投资两百万,分红款一共160万,女婿还欠丈母娘50万本金,去年付利息款14.4万后,后面的利息还未累加。”陈燕景说。

陈燕景认为婆婆一家人将“小孩”藏匿就是以此要挟,要求“给钱”后才还孩子,“说要孩子得给他30万,他想抵赖欠我父母的钱”。前几天得知丈夫有在长乐露面,8月30日,她再一次向瀛洲派出所报案,要求见到小孩。记者昨日联系了一名接警民警,对方表示还在处理中。

陈燕景向记者表示,大人之间的投资由父母解决,她现在只想要见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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