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有三女一男子女(儿子已经死亡,有两个女儿聋哑且一直下落不明,另一女儿嫁浙江),奶奶死后爷爷另找他人(村里已没有结婚证为由不接受现在的奶奶),十多年前爷爷也过世了,我是父亲的遗腹女,母亲在被逼无赖的情况下带着我改嫁,进几年来征收土地,父亲坟墓处被征收(当地村委要求我回去迁移,并承诺我和大姑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处土地也被征收(征收款被当地村委用来做慈善事业)。现在土地改革,政府和村里都已我是居民户口且有工作已嫁人为由将有所土地收回,并将种有菜地,果树等地摧毁。请问:就我们的情况是否有人有继承使用权?我该如何维护? 及时回答叩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