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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割包皮花费过万求助媒体 解决后又不让报道

时间:2015-10-30 16:30:45>跟律师谈谈<

一名年轻人吴祖金拨打记者电话反映,他在晋安区中山医院做包皮手术花了1万多元。他听说这个手术在别的医院只需几百元,因此认为中山医院乱收费,希望本报报道。可是记者采访了医院后,吴祖金打电话给记者说:“我们双方已协商好了,他们要我撤掉(投诉),你们不要报出去了。”

昨日,吴祖金对记者说,他和中山医院进行了沟通,对方说最高只能退4000元,他不同意,要求以合理的价钱退给他。他希望媒体能够介入。

吴祖金说,他10月22日到中山医院做包皮手术,手术前交了一笔约1000元的费用。“当时讲好了就做这个费用内的手术。”

吴祖金告诉记者,可是当他进了手术室后,在做手术的过程中,医生又以各种理由要他追加手术。“医生说我有这个炎症那个炎症,不做的话会不能生孩子等等。”吴祖金说,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拿了一张单子要他签字,而他没有看清楚单子上写的是什么。

吴祖金说,当时他在手术台上糊里糊涂的,“我觉得我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签字的”。他说他在手术后又交了一系列的费用,使得这个包皮手术的费用达到了11000多元。吴祖金认为,中山医院是乱收费,存在欺诈嫌疑。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医院,见到了一名自称是业务院长的陈女士。她说,包皮手术中给吴祖金签的是手术知情同意书,这份同意书针对的是手术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手术。在同意书上签字是必须的手续。

她说,吴祖金是个正常的行为能力人,医生手术中发现问题后和他沟通,他在同意书上签字,就说明他同意做手术。陈女士说:“问题是吴祖金在手术做完后,感觉费用高了。”

记者采访医院后,吴祖金打电话给记者说,双方已协议好了,要求报纸不要报道。随后,电话中似乎是另一个人接过电话说:“他们愿意赔偿我们要求的金额7000元,你不要报道了,可以撤销了。”

记者就吴祖金和中山医院的纠纷咨询了卫生部门。市卫生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患者在清醒的状态下是可以给自己做主的,如果患者是陷入昏迷的状态则需要委托某个人给他做主。患者如果认可医生的建议,就是他们之间达成了共识;如果他们没达成共识,医生不会给患者做相关手术的。他表示,患者可以把问题反映给卫生部门。

记者手记

把记者当枪使失去的是社会责任

从满怀“冤屈”地打媒体热线控诉某某对自己的不公,到轻轻松松地对媒体记者说一声“我们谈好了,你可以撤了。”这前后的态度反差,只在于投诉者自己想要的诉求是否得到了实现。

须知,发挥着服务公众、舆论监督功能的媒体,是不会任由某某人以自己的诉求为出发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媒体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不能把媒体看作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

不能否认,在众多的诉求中,很大一部分是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的,但是应当“推己及人”,在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也是在解决一种共性的社会问题。

一个公民把媒体当枪使,也许他忘记了他使的是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服务社会的“公器”,这折射出他作为现代公民所应当具备的公共意识的缺乏,脑子里只有自身的利益和诉求。

维护权利绝不意味着把服务社会的媒体当作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公民的“媒体观”若打上自身利益的标签,其心中的社会责任还能剩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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