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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过世妈妈改嫁 爷爷外公上法庭争孩子抚养权

时间:2015-12-4 9:40:24>跟律师谈谈<

前几天,宁波余姚市公证处来了一个憔悴的老人,满脸悲伤。

面对公证员,老人拿出法院的一纸诉状,泣不成声。“我想求助你们,给我公证一下,我的亲孙子,到底我有没有权利抚养?”

爷爷外公都想抚养孩子

老人姓宣,余姚人,快60岁了。

他的独生子宣某,一直是家里顶梁柱,几年前与余姚女孩童某结婚,一年后生下小宣。

1年前,宣某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小宣这年刚5岁。

今年年初,儿媳妇童某,找了个男朋友,两人很快就谈婚论嫁。

婚前,男方提出:如果要结婚,小宣不得随母生活。

童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结,最终下定决心:放弃儿子,选择婚姻!

然后,她瞒着公婆,把儿子送回娘家,由父母抚养。

多日不见孙子,宣老伯和老伴很着急。一番调查,才发现孙子已经被悄悄送给亲家抚养。

两位老人一着急,多次去亲家家里,想讨回孙子,让自己抚养。小宣外公外婆坚决反对。

两亲家多次协商不成,几乎大动干戈!

这桩家务事 还闹上了法庭

今年11月,小宣外公外婆一纸诉状,把宣老伯这个亲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外孙归自己抚养。

宣老伯夫妇满腹悲伤和委屈:想抚养亲孙子咋这么难?还被亲家告上法院!

“我已经失去了独生子,再也不能失去孙子。儿子去世后,小孙子是我和老伴唯一的精神寄托和希望。”宣老伯说,他中学老师退休,每月光退休金,就有3000多元。老伴才50多岁,是操持家务、抚养小孩的一把好手。无论在精力上还是在经济上,“我们完全有能力把小孙子抚养长大。”

但是,小宣的外公外婆,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也都很好。

“他们家完全有条件把小宣抚养成人,这让我和老伴十分担心,孙子是不是讨不回来了?”在法院尚未有结果时,宣老伯来了公证处。

结局还算皆大欢喜

听完宣老伯的描述,公证人员仔细帮他作了分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是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中确定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监护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法律上讲,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是第二顺位监护人,都有孩子的监护权。但法律同时规定:一切都要以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为前提。

公证人员和宣老伯推心置腹地说,“这个抚养权给谁,关键得看小宣的意愿。还有,哪一方来抚养,对孩子的成长、身心健康更为有利。小宣跟着外公外婆生活有一段时间了,又在外公外婆家附近念书。突然改变周遭的环境,孩子会不会受到影响?”

听到这里,宣老伯似乎明白了什么。

昨日,记者从余姚法院得到了一个还算皆大欢喜的结局。

经法官调解后,宣老伯夫妇和亲家达成一致协议:孩子平日里由外公外婆抚养,周末由宣老伯夫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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