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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撞死耕牛逃逸 被处罚款一千元记12分

时间:2015-12-8 17:31:16>跟律师谈谈<

宝鸡千阳一男子驾驶大货车去拉煤时,将一头耕牛撞死逃逸,麟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两亭执勤中队的民警接到报警后,仅用一小时就找到了肇事车辆,驾驶员赵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麟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在民警协调下,肇事驾驶员赵某赔偿受害人耕牛款1.48万元。

记者从麟游县公安局了解到,12月3日晚8时许,麟游县两亭镇两亭村新庄组村民马某将自家已怀牛犊4个月的耕牛赶到河滩饮水后,返回家中时,在岔路口被由北向南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当场撞死,驾驶员开车向北逃逸。由于天黑,没能看清肇事车辆号牌和颜色,马某自己跑回家里联系兄长后才报警。接警后,麟游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两亭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拍照取证,展开调查工作。

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两亭街道调取视频监控进行辨认寻找,一路驱车沿麟留线由南向北一路查寻。驱车路寻组民警沿路一直寻找到郭家河煤矿停车场,冒着零下10度的低温,拿着手电,对停车场内的300多辆拉煤车逐车进行仔细排查。

直到21时20分,发现一辆陕C29696号红色重型自卸货车的右前角有耕牛的牛毛,无右前灯,且车右前灯罩破损,与事发现场所留车辆灯罩碎片相吻合,民警确认该车就是肇事车辆,后找到驾驶员赵某,经询问,驾驶员赵某对驾驶车辆撞死耕牛一事供认不讳。

原来当天下午,宝鸡千阳籍驾驶员赵某驾驶车辆准备去郭家河煤矿装煤,19时50分由南向北行驶到210省道26KM+710M处时,由于夜间会车,视线不良,把从路东路口上来的一头耕牛碰死后驾驶车辆逃离现场,造成肇事逃逸事故。

查清逃逸事实后,在两亭交警执勤中队值班室,肇事驾驶员赵某与受害人马喜祥双方就死亡耕牛赔偿问题进行协商,直到4日凌晨1时30分,双方达成协议,由肇事驾驶员赵某赔偿受害人马某耕牛款1.48万元。

目前,驾驶员赵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麟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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