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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办信用卡为由骗人 将女子捆绑后抢走40万

时间:2015-12-10 17:27:30>跟律师谈谈<

今年4月,男子李某在西安大量散发名片,以给他人办理信用卡为名实施诈骗。在骗得一名女子的信任后,李某与同伙持刀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抢得40余万元。8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40岁的李某是郑州人,1998年12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年6月,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5年3月份,李某窜至西安,预谋以给他人办理信用卡为名实施诈骗,大量散发名片寻找作案目标,还叫来牌友王某某一起作案。因多日未寻到目标,二人遂商议如无法诈骗得手,便实施抢劫,李某还让王某某事先买了两把刀、手套等作案工具。

散发名片期间,李某认识了银行职员小王,小王负责办理贷款。李某留下电话,希望小王帮忙介绍一些“客户”。4月8日,小王的校友小丽因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找到小王办理贷款事宜,因不符合规定未能办成。小王告诉小丽可办理高额度信用卡透支解决问题,并将小丽的联系电话给了李某。李某与小丽见面后,谎称可办理透支额度100万元的信用卡,但须同等金额资金证明以作验资。因小丽仅有40余万元,李某谎称剩余资金由他垫付,事成之后小丽支付一定佣金即可。骗取小丽信任后,李某让小丽带上银行卡及相关材料,由他联系与银行办信用卡人员见面。

4月11日,李某、王某某预谋对小丽实施抢劫。当天,李某持他人身份证在西关正街一家酒店开了房,李某以办理信用卡为名将小丽骗入酒店后,二人持刀对小丽捆绑并抢劫,抢走小丽包内现金1000余元及一部苹果6手机,并逼迫小丽说出存有44万元的银行卡密码。之后,王某某负责看管小丽,李某前往银行取现8.6万元、转账2万元,剩余的34万余元李某到金店购买了20多根金条。在给了小丽7800元现金后,两人将小丽捆绑于卫生间,逃离现场。事后,王某某分得5万元现金、金条两根。近两个月后,两人被公安莲湖分局抓获。10月20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

8日上午,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西安法院视频台和新浪微博进行直播。庭审中,二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表示无异议,但是对作案过程中两人分工说法不一。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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