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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处理,若与开发商协商不成时,你可以按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你讲的备案是“房管局备案”应该是指“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备案的意义: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够一房再卖了,买房人的买房权利得到了保障。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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