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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退件不喜欢的衣服 女子每天莫名“被交友”

时间:2016-1-27 18:42:27>跟律师谈谈<

杭州金女士是房产公司的置业顾问,每天要接听许多来自客户的咨询来电。对她来说,来电越多,就意味着卖出房子的机会越多、销售量更大。

但这几天,她一听到手机铃声响起就烦心。因为打来电话的人,十有八九问的不是工作,而是她个人的交友需求。同时,她的微信也不断跳出提示,有陌生人申请加好友。

“肯定是她干的!用我的照片、微信号以及手机号在豆瓣发交友贴。”金女士口中的“她”,是福雷德一家服装店的老板娘千千(化名)。就在前一天,她俩因为衣服退换问题,发生了争执。

因为衣服退换问题,买卖双方起了争执

很多人有过这种经历,在小店购物时会和店主加微信。这样,店主既能在朋友圈当微商,又能在实体店做生意。

几个月前,金女士和千千互加了微信。

前几天,金女士在朋友圈里看到千千发的服装广告。她看中一件毛衣和一块围巾,但因为不在下沙,于是,通过支付宝给千千打了190元钱,约好改天上门拿货。

隔了两天,金女士到福雷德取衣服。那时,千千已经回老家,衣服和围巾由隔壁店主交给金女士。

现场试穿后,金女士发现衣服太大不合身,材质也不好。所以,她给千千打了电话,要求退换。但是,千千不同意,她说自己在朋友圈发广告时已经作出说明——衣服不退不换。

“哪有这种道理,凭什么不给退换?”金女士气急,两个人便在电话和微信里起了争执,互讲了很多道理,也说了难听的话。

陌生电话、加好友申请不断,金女士莫名“被交友”

到最后,千千仍然坚持不退衣服,金女士只好自认倒霉,就当是丢了200块钱。

到了这儿,闹剧本该划上一个句号。但晚上12点左右,这件事突然发酵——金女士的微信里不断出现有人申请加好友的提示,不少人在添加时还备注了“豆瓣”、“交友”等信息。

一查才知道,金女士莫名“被交友”了。她发现豆瓣上不少相亲交友帖子有自己的自拍照和联系方式。而且,标题挺露骨,比如“找个男伴,约不约”、“江干区,求一个大叔来约”等。

“帖子下面,楼主还以我的名义勾搭留言者。”金女士说,这还不算,第二天一大早就有很多人打电话过来求交友。“不接电话,怕错过客户的来电;接了电话,八成是问交友的,我得一遍遍解释。”

“肯定是她干的,我只跟她吵过。这太恶劣了。”金女士气愤地说,她在交友帖里留言说是恶作剧,留言被楼主删掉;她打电话给店主千千,对方直接挂了电话,不作回应。

服装店老板回应:这事不是我干的

昨天,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老板娘千千。

“她真的很奇葩,我从来没遇见这样的客人。”说起这件事,千千也很感慨,“我在朋友圈发图文时已经清楚注明这是特价衣服,不退不换,大家想清楚再下单。”

她说,不管怎样,衣服肯定是不能退换了。“我现在已经回家了,不在下沙。她只能等明年上班后再来取走衣服。”

对于发交友帖这件事,千千表示自己一概不知。“如果是我想报复她,肯定不会在吵架之后就去发交友帖。这么做不是太明显了吗,一看就像是我干的。”

“衣服不能退换”的条款,本身就不合法

“暂且不管这个交友帖到底是谁发的,发帖者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金女士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在线律师建议说,金女士可以先与豆瓣官方联系进行删帖,尽可能减小影响,然后通过发帖者的账号ID查找到发帖者本人,进行起诉。

就衣服退换问题,法律在线解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跟传统销售相比,网络销售的特点之一就是客户难以找到卖家、难以接触到实物。两者的区别在于模式不同,但在货物退换问题上都是一样的。既然是商品,就有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能。消费者有主张退换的权利。”律师在线说,商家制定的“货物不能退换”条款,本身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千千在朋友圈发广告时说的“服装不能退换”,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金女士作为消费者,试衣后提出退换货是合情合理的。

现在,网络销售侵权案件越来越多。法律顾问提醒大家,在网络平台购物或从朋友圈微商那买东西时,要注意核实卖家的信用情况、弄清楚商品的实际内容,不要轻信描述。“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付款时,最好备注一下,这笔钱是用来购买什么商品的。日后万一涉及到相关纠纷,这是非常有力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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