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父亲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到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脚受伤,有毒介质通过脚腐蚀到整条左腿,进而引起肝功能衰竭,身体极度虚弱。用人单位一直给朋友父亲提供的信息是有不少工友也有这种情况不用引起重视。病情拖了好几天,到医院的时候,经医生的鉴定,给朋友下发了病危通知书,说病人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在病情好转了,只是腿部还是腐蚀的厉害,不能下床行走。。现在工厂的负责人态度就是不去催都不垫付医疗费。。现在还没有做工伤鉴定,后期的赔偿该怎样处理?请老师给予解答,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我进行补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