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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儿童违规燃放鞭炮 家长未制止被处罚款

时间:2016-2-10 14:47:24>跟律师谈谈<

今年是南京主城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以来的第二年,而就在昨天,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称清凉门大桥往西方向有燃放鞭炮声响。接警后,鼓楼警方立即指令多路巡逻民警沿街巡查。

根据报警的居民反映,上午8点左右,有人在此燃放鞭炮,之后乘一辆蓝色货车离开。警察在现场发现路面上的确一小摊刚刚燃放过的鞭炮屑。随后警方根据路面监控进行追踪调查。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派出所民警 张鑫磊:“我们在监控录像里发现,他开着一辆蓝色的货车离开了,根据蓝色货车上的车牌号码找到了车主。”

警方了解到,货车车主刘某是安徽人,常年在南京做水果生意,随后警方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就在去往派出所的路上,刘某道出了放鞭炮的缘由。

刘某:“除夕到乡下亲戚家吃饭后,孩子将没有放完的一小串鞭炮带回南京。早上问我要的打火机,就放了7个还不知8个小的擦炮。”

刘某说,燃放的地点是在清江路某小区,刘某8岁的儿子向刘某要来打火机并当场点燃鞭炮,刘某也未加阻止。事后刘某怕有路人报警,就开车带孩子离开现场。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派出所民警 张鑫磊:“今年南京主城区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刘某的儿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作为家长他没有尽到管教的义务,这一行为违反了《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这条禁令,根据规定,我们对刘某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对其进行教育。”

刘某:“打火机他不会用是我教他的,是我没有管好孩子,自己也疏忽大意了。”

一直到2月底,南京全市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私贩、私运、私储和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再次提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治安拘留等处罚。可别小看了被罚款这样的治安处罚,这将会对你的个人违法信息带来不良记录,留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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