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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为赚3000元“好处费” 伪造身份证结果被拘

时间:2016-2-14 9:36:48>跟律师谈谈<

昨天10:00,微信网友“蜡笔小青”发朋友圈:为赚3000元好处费,杭州萧山的李某和王某先是伪造身份证件,后又冒名顶替别人参加驾驶证学习。结果还没来得及参加考试,两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5年7月份,萧山的吴某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驾驶证被扣了12分,需要进行学习考试。因为没有时间参加学习,通过朋友的介绍,吴某认识了李某,李某是驾校教练,说可以帮吴某直接通过考试。于是,吴某先付了500元给李某,承诺通过考试后再给其2500元。

随后,李某将此事告诉了朋友王某,让王某当学员,代替吴某考试,3000块钱两人一起赚。于是,李某在萧山某处以30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张照片为王某本人的头像、身份信息为吴某个人的居民身份证。2015年11月3日,王某持着伪造的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前往萧山区车辆管理所报名12分学习考试,并于当日及11月4日参加了学习。

萧山区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的时候,发现报名参加学习的王某与吴某在公安系统中本人照片完全对不上。经询问,王某承认自己是冒名顶替吴某来参加学习的,车辆管理所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李某得知后自动投案,两人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经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已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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