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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12小时 5人受刑罚

时间:2016-3-22 19:47:15>跟律师谈谈<

常德一债务人李某“赖账不还”,债权人黄某竟纠集亲戚,采取暴力手段胁迫讨债。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桃源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黄某等5人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不等的刑罚。

去年6月18日,因急需资金到地下流动赌场放高利贷、参与赌博,李某向黄某借款2万元并承诺收益给予分红,且如数打了领条,此后黄某向李某索要债务,李某却矢口否认。因多次索要债务未果,黄某于6月30日纠集自己的亲属王某等4人商量将李某强行掳走,逼其还钱。当晚9时许,黄某等人各持钢管、匕首,趁李某一人在家之际,将其暴打一顿后劫持上车,其后开车频繁转移,期间多次对李某施以殴打、威胁、罚跪等暴力行为,并威逼李某与亲属联系凑钱偿还债,直至李某姐夫转账2万元,黄某等人于次日9时多成功取款后才将李某放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等5人为索要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长达12小时,且致被害人轻微伤,5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5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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