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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贩卖国家二类精神药品被判9个月

时间:2016-4-4 18:21:14>跟律师谈谈<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对一起贩卖马来酸咪达唑仑的贩卖毒品案进行宣判,贩毒者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6月,被告人郑某给湖北一蔡姓男子汇款11.5万元,向其购买了6000片国家二类精神药品马来酸咪达唑仑片欲进行贩卖,后对方通过快递方式将毒品寄出。2015年6月29日14时许,郑某在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区收取快递时被民警抓获,从现场及其住处共查获马来酸咪达唑仑片6610片,净重1227.6753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贩卖国家二类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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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经常听到的毒品名称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等,但对咪达唑仑可能还比较陌生。咪达唑仑可产生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及肌肉松弛的作用,但也会使人产生谵妄、幻觉等不良反应。咪达唑仑属于国家二类精神药品,其制剂(如“力月西”)亦为国家管制药品。贩卖咪达唑仑的,亦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贩卖毒品罪,其与海洛因的折算率为1克咪达唑仑相当于0.0001克海洛因。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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