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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男子因家庭琐事打伤妻子被判刑

时间:2017-10-23 10:43:08>跟律师谈谈<

保定市高阳县男子程某,因家庭琐事将妻子打伤,经鉴定属轻伤二级。近日,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据介绍,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李某系夫妻。2016年10月的一天早晨,程某在家中因琐事对其妻子李某进行殴打,造成李某左侧鼻骨开放性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开放性骨折,头部、面部、颈部、左肩部多处软组织钝挫伤。经高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其妻子李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李某原谅被告人程某的行为,希望对其从轻处理。后被告人程某到高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法律咨询提醒:家暴不是个人私事而是“公害”,全社会对家暴都要采取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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