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日下午了解到,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集美大桥中队1日上午9时许在进岛方组织武装设卡盘查。在对一部车牌号为闽DY 863*的旅游大巴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民警陈建强、方辉国带协警上车查看完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后,要求驾驶员打开行李箱接受进一步检查。驾驶员却突然喊,“有炸弹”。情况紧急,民警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驾驶员并疏散车上旅客至安全地点并将情况上报110。辖区派出所和特警随即赶赴现场。
民警仔细检查旅客行李和车厢及随车人员,确认旅游大巴车上并没有爆炸物和可疑物品。经警方调查,大巴车驾驶员张某杰因不满民警拦车检查,故谎称汽车行李箱里有“炸弹”。张某杰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十天。
警方提醒说,遇到民警执行公务时,当事人切不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在民警执法和处置警情时,当事人应支持配合警方的工作。像张某杰这样的行为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也耽误了乘客的行程,最后的结果,也会让当事人后悔不已。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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