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04年,王先生所在的上海牛奶公司第一牧场,由于机制转换并入牛奶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劳服公司安排他自谋出路,调离单位,但未及时为我办理退工手续。同年9月劳服公司在不给他退工通知单的情况下,悄悄将他的档案退到了本人居住街道而非户籍所在街道,就此造成两个街道均不管他的状况,使他几年来既不能再就业,又不能享受失业后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障,而公司对此却不闻不问。
云法律网 专业劳动工伤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法》补充条例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一个月之内必须将退工单交至该职工户籍所在街道,以便办理失业保险金等手续。该公司不给王先生退工单,致使不能再就业,严重地侵犯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劳动法的精神,要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的。笔者建议王先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的过程中,切勿忽视对原有职工的合理安置,以免给他们带来就业和生活上的困难。而这些职工也应随时绷紧维权意识这根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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