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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耙耳朵”男子2元店买了十个碗 被老婆痛骂一顿

时间:2016-5-15 16:19:17>跟律师谈谈<

5月13日11时30分许,110快处队接指挥室转警,称在烈士墓某超市发生纠纷。民警吕春涛,杨晓锋联系报警人陈某并立即赶到现场。

在一家2元店大门口,报警人陈某向民警诉苦:“警察同志,今天早上我在这家店里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和十个碗,刚拿回家里,老婆称该碗是塑料制作的,用来吃饭不放心,当场就把我痛骂一顿,还要让我把碗拿回来换,可是老板不同意,搞得我一个大男人很没有面子。”

民警安慰陈某后并向其了解情况,据陈某反映,其家住在附近,从事建筑工程工作,因为考虑到工地的工友比较多,就在当天早上准备买点家用厨具,刚走到该2元店门口,看见店里商品琳琅满目,价格也比正规超市便宜很多,为了节省点钱,他便在店里选购了一个电饭锅,价值50元。还买了十个碗价值17元。陈某回到家里后向老婆说了此事,不料老婆看了刚买回来的碗,发现是塑料制作的,担心用来吃饭对身体有害,当时就对陈某大骂,称陈某在购买东西前不与她商量,擅作主张,还要让陈某将碗拿到2元店来换其他的碗。

王某在家受了老婆的责骂,来到店里找老板更换,老板称商品已经卖出不能再更换。想到回到家又要被老婆责骂,陈某无奈之下便向民警求助。民警了解情况后,找到老板了解情况,老板称其2元店里的商品都系打折处理的商品,在店门口张贴了提示:“商品一经卖出不能退不能换”。

民警告知陈某店里已张贴了相应提示,老板已经履行了相关事项的告知义务,而且交易活动已经完成,老板有权利不为其更换其他的碗。最后,在民警的劝解下,陈某表示都怪自己太粗心,将把碗拿回家里用来养花,回家后与老婆坦诚沟通,避免发生家庭矛盾。

在此,律师在线提醒广大市民,购物时应到正规的商场或超市购买,注意保管好购物小票或发票,不能贪图便宜,防止自己利益受损。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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