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籍男子李某声称自己是国家发改委干部,以帮他人解决或调动工作为由,先后诈骗两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83万元。近日,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4000元。
被告人李某,男,53岁,高中文化程度。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李某虚构自己为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认识很多领导,可通过关系帮助被害人郑某解决其女儿考取军校事宜,后以请领导吃饭、送礼、紧急需要等事由骗取郑某共计现金53万元。
同年,李某虚构自己为中纪委巡视组成员,在温州办案,承诺可通过关系帮助被害人张某解决其儿子工作调动事宜,并多次收取“感谢费”共计30万元。
拿到上述款项后,李某失联。被害人郑某、张某相继向公安机关报警。
去年7月9日,被告人李某在安徽省亳州市一网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李某系安徽省亳州市博物馆的普通工作人员,上述诈骗钱款至今未返还。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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