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弟弟杀了人,哥哥托人给弟弟送去现金,还打算帮助弟弟逃往外省。近日,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哥哥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9月29日凌晨1点左右,赵弟将刘某杀害。赵弟在逃跑过程中,电话联系了赵兄,告知其杀人的事情。赵兄得知后,托人给赵弟送去了一部分现金。2014年10月5日,赵兄指使自己的女友李某及同乡王某(二人已判刑)与赵弟见面,并准备帮助其逃往山西省。随后,三人在逃离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赵兄明知弟弟犯罪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指使李某、王某二人帮助赵弟逃匿,三人系共同故意犯罪,赵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因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赵兄有期徒刑一年。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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