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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设电子警察专门抓拍“车不让人” 违反记3分

时间:2016-6-23 11:58:03>跟律师谈谈<

日前,一辆黄色出租车行驶到松江区文汇路、人民北路西面的一个路口,当时横道线两侧有两名行人相向而行,由于没有信号灯,出租车并没有减速避让行人,而是加速从两人中间驶过……这一幕被路口专门抓拍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电子警察拍个正着。

该路口位于松江大学城,平日里过往的行人和车辆都比较多,由于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过横道线的行人往往要格外注意来往的车辆。“一些经过的机动车不但不礼让行人,鸣笛催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警方介绍说。

为此,今年6月初,松江交警部门在文汇路、人民北路西面一个不设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设立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专门针对机动车在横道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

这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跟其他电子警察一样,通过自动抓取机动车和行人的画面,从不同角度抓拍3张记录机动车遇横道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的照片,并经过后台人工比对确认,录入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车主可通过电子警察违法查询平台查询相应违法记录。

松江警方表示,接下来,该类具备抓拍功能的电子警察将会在全区更大范围推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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