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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夫妇4.5万买被拐儿童被抓 最高将获刑3年

时间:2016-6-27 8:45:23>跟律师谈谈<

明知孩子是拐来的,浙江台州温岭一对夫妻依然大着胆子买了。结果,两人等来的不是天伦之乐而是镣铐加身。

近日,温岭法院公开审理了梁某夫妇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将“买方入刑”以来,台州首例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

领养孩子不成 托人“找”孩子

站上被告席的梁某夫妇是温岭人,年过40,膝下无子女,他们曾想在温岭福利院领养一个,但未成功。

2012年,梁某因犯强制猥亵被判了刑。在看守所期间,他与贵州人余某结成朋友。余某前科累累,因为盗窃和抢劫,两次锒铛入狱。两人熟稔后,梁某向余某诉苦说,自己没孩子,如果有小孩,上了户口,村里就可以多分钱了。余某听后爽快许诺,待出狱后可以给他“找”个孩子。

之后,两人相继出狱。余某一直惦记着梁某的事,他先在老家联系了一个一个月大的女娃,后因女娃的外公外婆不同意而告终。

2015年初,梁某主动联系了余某,两人旧事重提,梁某承诺,若余某找来孩子,就给他2万元到3万元。“梁某跟我说,不管是偷还是抢,都要给他找个小孩。”余某供述说。

怀疑孩子是拐骗来的仍愿意买

2015年11月19日,余某和老乡陈某去了温岭,余某跟他讲了给梁某找一个孩子的事,并允诺事成之后,钱一人一半。陈某因信用卡上欠债六万,急需钱,便同意了。

两天后,余某和陈某开着一辆助力车,来到城北街道六份村与泽国镇高坦村交界处的河边,将目标锁定在河边玩滑板车的两个小孩身上。余某和陈某买了一个气球,再加上一句“叔叔带你去玩”,诱拐走了其中一个看上去只有三四岁,穿着黄色马甲的小男孩。

之后,两人带着小男孩赶去新河,与梁某夫妻碰头。虽然怀疑孩子是被拐来的,梁某夫妇依然愿意买,双方谈定以4.5万元成交,让余某写下银行账号后,约定第二天通过银行打钱。之后,梁某夫妇给小男孩买衣服,做好吃的,带他玩自动麻将。

与拐卖者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四人的如意算盘很快就落了空,温岭警方接到失踪报警后,在第二天凌晨1点半,将梁某夫妻抓获,并成功解救了小男孩。约8个小时后,余某和陈某也相继落网。

公诉机关认为,余某和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而梁某夫妇的行为构成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因案情复杂,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根据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免除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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