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婚姻案例>湖北女童1岁时遭烧伤毁容 父母离婚后见不到妈妈

湖北女童1岁时遭烧伤毁容 父母离婚后见不到妈妈

时间:2016-7-13 16:58:07>跟律师谈谈<

  “妈妈,我好想你!你能不能见见我?”7月6日,5岁女童玲玲(化名)跟着姑姑,从湖北老家到广州找妈妈。

  女儿过生日时吃火锅烧伤毁容 三年未见妈妈一面

  据了解,玲玲的身世十分可怜。在她和龙凤胎弟弟过一周岁生日时,全家吃火锅庆生,谁料酒精发生爆炸,玲玲被烧伤毁容。后来,玲玲的父母离婚,她跟了爸爸,弟弟则跟了妈妈。好久没有看到妈妈的玲玲这次特意来广州找妈妈,但妈妈却不愿意见她,让她觉得十分难过。

  昨日,玲玲的妈妈肖小姐回应称,不是她不想见女儿,只是她现在也有自己的生活,事情有点突然。

  “要见的话让孩子的爸爸和我联系沟通,当初离婚协议上写好了。孩子的姑姑这样做,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了。”

  姑姑说:意外毁容后父母离婚孩子已三年未见妈妈

  据玲玲的姑姑赵女士称,侄女玲玲2010年在湖北公安县出生,她的龙凤胎弟弟比她晚几个小时降生。

  2011年,两个孩子周岁生日,一家人在家吃火锅庆生,谁料酒精发生爆炸,酿成意外。“当时玲玲被她妈妈抱着,起火后,她妈妈自己跑了出来,把玲玲扔下了。”赵女士说,最后玲玲被抱出火海,但孩子最终因为多处被烧伤而毁容。

  记者看到,今年已经5岁的玲玲面部留有很深的疤痕。所幸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小女孩还是很活泼,说话声音也很清脆。

  赵女士认为,玲玲的妈妈肖小姐可能“嫌弃”这个女儿。“孩子毁容后,她妈妈就不怎么管她了,把她扔在家里,只带儿子。”

  赵女士说,意外发生后,肖小姐的弟弟结婚,玲玲的爸爸到妻子老家湖南衡阳送红包。没想到,女方家人一起跟着来到湖北,原来是陪着来离婚的。“当时去办手续时,我们特意让她带着女儿,这样工作人员看到后就不会让他们离婚了,但她不让女儿过去。”

  赵女士称,最后经过协商,玲玲跟了爸爸,弟弟跟了妈妈。玲玲现在5岁,已经至少3年没有见过妈妈了。

  带孩子来广州找妈妈寻找多日却难以见面

  赵女士说,她对这个侄女像对亲生女儿一样疼爱。但有一次,邻居问玲玲“姑姑对你这么好,你喜欢姑姑还是喜欢妈妈”时,玲玲毫不犹豫地回答:“更喜欢妈妈。”

  “玲玲的爸爸说,孩子需要什么都能满足,但母爱和父爱是不一样的,姑姑的爱和妈妈的爱也是不一样的。”赵女士说。

  赵女士称,最近她打算来广州玩几天,看到侄女思母心切,所以就把孩子带了过来,希望肖小姐能陪孩子玩一天。

  “还在湖北的时候,我就打过电话给她。就算她没有时间,我们也可以送过去。”赵女士说,她只知道肖小姐在白云区工作,不知道具体位置。

  7月6日晚她们来到广州后给肖小姐打电话,但肖小姐没有接听,次日依然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她已经把我拉黑了。”赵女士说。

  “我们只不过是想让孩子看看妈妈,让孩子感受一下母爱。”赵女士说,“我打电话给孩子的外公,听他们的意思,就是担心我把孩子扔给她们。”赵女士说,玲玲也很想念弟弟,姐弟俩也很久没有见面了。

  这几天,她会带着玲玲在广州周边游玩,如果孩子的妈妈还是不愿相见,她就带着孩子回家。“我就不明白,和孩子见一面有什么难的呢?这么难!这是她的亲生女儿啊!”

  孩子说:“妈妈在电话里不说话,我好难过”

  目前,赵女士带着玲玲和其他家人住在白云区萧岗一家酒店。昨日,记者看到了玲玲,她十分活泼,第一次和记者见面也不怕生,还跟记者一块玩耍。随后,记者和孩子聊了会天。

  “宝宝,你想不想妈妈?” “想,我好爱好爱妈妈。”

  “你更喜欢爸爸还是更喜欢妈妈?”

  “更喜欢爸爸!(为什么呀?)我用姑姑的电话给妈妈打电话,她不说话,我好难过。”

  “妈妈有给你买衣服吗?什么时候买的?”

  “以前……买过衣服和鞋子(想不想再买?)想。”

  “如果和妈妈见面了,你想跟她说什么?”

  “不知道,我不知道。”

  妈妈说:“并非不想和女儿见面,只是太突然了”

  昨日,记者致电玲玲的妈妈肖小姐。肖小姐表示,她不是不想和女儿见面,而是此事她事先不知情,前夫也不知情,是赵女士自作主张把孩子带过来的,这样太突然了。

  “你帮我转告赵女士,我不会见她们的。”肖小姐说,她跟赵女士本来就有矛盾。“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自己的女儿我自己会安排。”

  肖小姐说,女儿出事后,她带着女儿求医,和女儿也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之后和前夫离婚,是因为双方性格不合等多方面原因。

  肖小姐表示,她2014年离家,去年正月才和前夫正式离婚,和女儿也就1年多时间没见面。

  肖小姐说,离家后,她和前夫也有联系,她也经常给女儿打电话、买衣服。前夫本打算给女儿做手术,她也提出尽力凑钱,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女儿又不做手术了。

  肖小姐表示,最近她给女儿打电话,女儿问的问题让她难以回答。“为什么要把大人的恩怨嫁接到孩子身上?她还小。”

  肖小姐说,她目前单身,靠自己抚养儿子。对于赵女士称其“起火后丢下女儿自己跑了”的说法,肖小姐称是造谣,“我当时也烧伤了”。

  7月8日7时40分左右,记者再次致电肖小姐,问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见见女儿,是否姑姑不在场就可以。肖小姐表示,孩子的姑姑并非监护人,没有权力这么做,见不见孩子是她自己的事。

  “要见的话让孩子的爸爸和我联系沟通,当初离婚协议上写好了。孩子的姑姑这样做,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是非曲直,我们难以判断。只是觉得孩子太可怜,希望玲玲能有一个更好的童年。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湖北女童1岁时遭烧伤”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