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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受冷落 11岁男孩状告父亲“索爱”

时间:2016-7-18 13:54:16>跟律师谈谈<

父母两年前离婚后,男孩晨晨(化名)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难以接受现实生活,于是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周探视一次自己。昨天,建邺区法院通报了这起特殊的“子告父状”案。

13年前,晨晨父母经人介绍结婚,相互恩爱。2004年,夫妻俩东挪西借凑齐了10万元首付,在南京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贷款20万元,每月还贷2000元。由于双方工资都不高,每月还房贷再加上各种生活开销,所剩无几。而晨晨的爷爷6年前又不幸患上癌症,晨晨父母向亲戚借了5万元治疗才保住其生命。多重压力之下,晨晨父亲脾气变得暴躁起来,和妻子吵架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一天晚上,晨晨父亲在外喝了许多酒很晚才回家。晨晨母亲生气不开门。晨晨父亲借着酒劲拿起一张板凳将门砸开,并且将晨晨母亲打倒在地,致其手臂等多处皮肤损伤。此后,晨晨父母的关系变得更差了。不过,父亲对晨晨还是非常疼爱,经常挤出一些钱给晨晨买玩具、零食和衣物等。

由于难以融洽相处,实在无法忍受丈夫暴躁的脾气,晨晨母亲最终告上法庭,要求与丈夫离婚。法官多次调解无效后,2013年,法院判决晨晨父母离婚,晨晨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给晨晨600元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父亲很少来看望晨晨。看到别的孩子有父母疼爱,日子过得开开心心,晨晨非常难过,经常独自一人流泪,整个人也变得郁郁寡欢。由于晨晨医疗、教育等生活费用较多,父亲每月给的600元抚养费根本不够用。于是,在母亲的支持下,11岁的晨晨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星期探望一次自己,并且增加生活抚养费。

日前,法官在法庭上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晨晨父亲看到儿子后也很开心,对其诉求表示认可。他说,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同意将抚养费由原来的每月600元增加到1000元,而且平时会尽量抽空多看望孩子。随即,双方在法庭作出的调解书上签字。

短评

陪伴,是对孩子最好的爱

父母离婚后,父亲很少来看望自己,11岁的男孩为此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周来探视自己一次。这是一个孩子索要父爱的法律途径表达,也给离婚夫妻如何对待孩子上了真实的一课,具有普遍现实意义。

据民政部门统计,去年全市共有35047对夫妻离婚,比前年增加1000多对。离婚本身本无可厚非,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开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或许就是另一段幸福生活的开始。但遗憾的是,很多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不仅失去了原本完整的家,也失去了父亲或母亲的爱。这很容易导致孩子自卑、情感冷漠、性格孤僻、没有安全感甚至悲观厌世,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伤害。

其实,孩子的世界很简单。父母的陪伴就是对孩子最好的爱。如果离婚已经无法避免,父母首先应该明确告诉孩子,离婚是大人之间的事,父母对孩子的爱永远不会变。更重要的是,离婚之后,双方都应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尤其是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要经常主动去陪伴孩子。即使由于客观原因每次时间有限,只要用心去陪伴,同样能让孩子感受到爱。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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