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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沐足女隐瞒已婚与邻居恋爱 争吵中被勒死

时间:2016-7-29 20:18:42>跟律师谈谈<

许某隐瞒自己已婚身份,与邻居彭某产生感情成为恋人。彭某因怀疑许某出轨,两人发生激烈争执而引发打斗,失去理智的彭某把许某勒死。近日,中山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彭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彭某没有上诉。

江西男子彭某(1982年生)在横栏镇的一间抛光厂上班,同是江西老乡的许某则是横栏镇一家酒店沐足部的师傅。彭某和许某都租住在横栏镇某出租屋的同一层楼,是邻居。隐瞒了自己已婚身份的许某经常去彭某住处聊天,两人日久生情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此后,彭某因曾经撞见许某从宾馆出来上了一个中年男子的车,对她心生怀疑。

2015年10月19日上午9时多,许某来到横栏镇某宾馆开房,彭某尾随她进入该宾馆。许某一口咬定彭某跟踪她,两人发生口角。许某与彭某大吵一架后走出宾馆,彭某立马跟着离开。10时多,许某返回出租屋,彭某紧随其后。

回到许某住处后,两人继续争吵。许某推了彭某一把,彭某拿起房间内的一把剪刀吓唬许某,许某见状奋力夺走剪刀。彭某拎起小煤气瓶砸向许某,然后跑到许某身后勒住她的脖子。当彭某松手后发现许某已经死亡。意识到许某断气以后,彭某选择报警自首。经中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许某系因钝性外力压迫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女方欺骗男方感情有过错

在庭审过程中,彭某对杀害许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无意杀人,并强调自己不知道许某已婚的事实。其辩护人提出,彭某不存在杀人的主观故意,因为在打斗过程中彭某勒住许某脖子的行为不一定会造成许某死亡。另外,许某已婚而欺骗彭某感情并背叛彭某,有明显过错。因此,彭某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其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市中院经审理查明,彭某作为一名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应当知道勒住他人颈部会导致他人窒息死亡的后果。本案系因感情纠纷而引发,但辩护人提出许某欺骗彭某感情,在本案中有过错的意见,仅有彭某的供述,不足为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彭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彭某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彭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今年6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彭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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