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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男子网吧冒充警察骗走十多张身份证

时间:2016-8-6 18:33:36>跟律师谈谈<

昨日(8月5日)早上7时许,芦淞区人民南路和谐号网吧内,一名冒充警察的男子以“检查”为由,骗走了10多名顾客的身份证。

被骗者:身份证被假警察骗走

网吧顾客小陈介绍,当时,他正在打游戏,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走到边上,说要检查他的身份证,看是否成年。“我把身份证给他,他看了下还给我,之后又说要拿去复印,我就没有多想。”

小鲍告诉记者,该男子向他出示了“警官证”,以同样的理由拿走了他的身份证。“10多分钟后,那个男的还没有把身份证还给我,人也不见了。”小鲍说,该“警察”一共拿走了10多张身份证。

网管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事后查看了网吧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该男子穿的警服里面套了一件花衬衫,“我从来没见过警察会这样穿,肯定是个假警察。”

随后,小陈、小鲍等人去建设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查看了监控,确定该男子是一名假警察,警方已介入调查。

公安提醒:身份证丢失应尽快报警补办

这名“假警察”为何要骗走顾客的身份证?对此,民警分析,骗取他人身份证,基本都是用来从事非法勾当。

“现在金融诈骗猖獗,诈骗者为了不在银行留下把柄,而是用他人身份证开立银行账户,以方便骗取受害人转账。”该民警说,此外,不法分子可能会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套现。

“身份证丢失后,为避免被不法分子冒用,市民应尽快到辖区派出所报警说明丢失情况,并申请补办,派出所会对身份证进行丢失备案。”该民警说。

在线律师:“假警察”行为涉嫌招摇撞骗罪

法律咨询表示,这名“假警察”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涉嫌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买卖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和购买、出售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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