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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拍卖仍低价出售 一女子骗取首付款获刑4年半

时间:2016-8-22 17:17:08>跟律师谈谈<

一女子明知自已的房屋已被法院强制拍卖过户,以低价诱惑他人购买,陆续骗取24万元首付款。近日,被告人赵秋蓉被宝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2013年底,赵秋蓉结识了被害人张女士。第二年初,其位于宝山区塘后路新叶公寓某号202室的婚房因欠款被法院强制拍卖。2015年3月,赵秋蓉得知张女士准备买房,便谎称愿意以150万元的低价将上述房产卖给张,双方达成口头卖房协议。随后,赵秋蓉以手头紧为名先后向张女士陆续借款共计8万元,每次都写借条,并于2015年8月17日将多份借条合并成一张总的借条,承诺于2015年9月归还。此后,她又陆续向张女士借款5万元、以在交易中心办手续为由要了1万元,允诺如果到期不还就将该6万元作为买房首付款。

2015年9月下旬至同年11月中旬,赵秋蓉先后从张女士处又骗得7.5万元。其间,赵又以在工商局工作的婆婆可以帮忙办理购房低息贷款为由,向张女士骗取1万元。2015年12月,张女士丈夫的朋友也想让其帮忙办理购房低息贷款,赵秋蓉提出需要支付10万元好处费,该朋友起疑心遂未支付钱财,但赵秋蓉称已经找人在办理并支付了好处费,让其承担其中的2.5万元。

2016年2月6日,赵秋蓉再以支付房屋登记信息变更费为由向张女士索要1.2万元,因张女士在外地没有支付该笔费用。事后其回沪至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上述房产已被拍卖,才发觉被骗。

为保留被骗的证据,张女士不动声色,于2月25日约赵秋蓉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张已支付购房款26万元,但实际支付24万元。3月1日,经张女士报案,赵秋蓉被抓获。

近日,被告人赵秋蓉被宝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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