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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12岁女童被害案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时间:2016-8-23 17:39:48>跟律师谈谈<

8月19日,因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汝州市纸坊镇12岁少女马某被害案犯罪嫌疑人闵某被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7月28日晚,马某(女,殁年12岁)到汝州市纸坊镇某村汝河滩附近捉蝉蛹一夜未归。次日,马某家人以其疑似被拐卖报案至汝州市公安局。7月30日,汝州市公安局侦查人员经排查,在该村一机井内发现马某尸体。(映象网曾对此事进行连续报道)

汝州市公安局通过进一步摸排,于2016年8月5日锁定犯罪嫌疑人闵某(男,曾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于2016年8月7日将其抓获。据闵某供述,其当晚在案发现场摸蝉蛹时,见被害人独身一人,顿起歹心,遂将被害人奸淫。事后,因担心事情暴露,闵某不顾被害幼女苦苦哀求,将其头朝下抛入机井中,致其溺水死亡。

本案案发后,汝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派员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环节后,又指定精干力量专案办理。承办该案的未检科干警在认真审查案件后,及时引导公安部门补充完善相关证据。8月19日,汝州检察院经认真审查后认为,本案现有证据符合逮捕条件,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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