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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住院时请女儿保管存折 女儿取走积蓄后拒付医药费

时间:2016-10-10 12:38:49>跟律师谈谈<

近日,杭州上城区法院受理一起母亲要求女儿返还财产的案件。母亲刘老太(化名)88岁,育有二子一女。去年刘老太住院期间,原本帮她管理存款的大儿子也生病了,刘老太便让60岁的女儿刘女士(化名)临时代管自己的身份证、工资卡和存折。

刘老太让女儿按时给自己交医药费、买东西等。但一段时间后,刘老太看病用药需要花钱时,女儿拒绝了。刘老太无奈,7月25日挂失了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挂失补办存折后发现,自己13万余元的存款以及5万多元的养老金,全被女儿及其男友提走了。

刘老太在扣除相应的医疗费等开销后,要求女儿归还15万余元。但刘女士拒不返还,还去病区,当众宣称要断绝母女关系。

于是,刘老太跟女儿对簿公堂。庭审中,刘女士承认自己取出母亲的积蓄19万余元。但她表示,母亲最近两次病危,卧床期间都是自己跟男友在精心照顾,哥哥每月才来看望一次。今年五六月,母亲病情好转,哥哥就要求自己交出母亲的钱。当母亲指出女儿不孝顺后,小刘转而指责母亲脾气不好,头脑不清楚,并要求母亲支付劳务费和去养老院看母亲的交通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女儿虽经母亲委托管理其名下的账户,却未经母亲同意自行支取共计195914.73元,除母亲认可予以折抵的款项外,女儿理应返还剩余款项。至于女儿要求支付的劳务费,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女儿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母亲15万余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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