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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在利星Zara、无印良品偷衣服 庭审播放现场视频

时间:2016-10-12 12:03:02>跟律师谈谈<

今年3月6日,一对88年姐妹花在利星广场的zara和无印良品用金属工具撬防盗扣等方式窃得zara衣物4件(合计价值1496元)和无印良品衣物6件(合计价值3168元)。随后逃离现场,但被反扒队员察觉到其异常表现,在湖滨路一家餐厅被抓获。这不是她们的第一次,去年9月她们在上海徐汇因盗窃罪被判拘役。今天上午9点半,这起案件在杭州上城区法院10号法庭开审。

来自江苏邳州的被告人之一冯某虽对自己的部分罪行供认不讳,但面对公诉人一系列犀利的问题时回答含糊,称自己不记得了。另外一名来自江西萍乡的被告人兰某则称自己一开始并不知情冯某的偷盗行为,直到最后在无印良品店内冯某让她帮忙提袋子才发现袋子里面的衣物不对劲。然而,法庭上呈现的证据让许多疑点显端倪。

装有防盗装置的衣物是怎么被带出门店的?

我们都有过购物经验,都知道像zara这样的店里的衣服都是钉有防盗扣,只有买单时收银处的工作人员才能解除,否则出门时警报器会响,那么这些衣服是怎么被带出去的?冯某声称自己盗得的衣物都是没有防盗扣的。然而,从店员那里得知的信息与冯某所说大相径庭。无印良品一汪姓店员称无印良品衣服都是用撞钉将防盗扣固定在纽扣上,zara的所有衣服也都钉有防盗扣。

而且警方当时从冯某身上搜得强磁铁,兰某身上更是有“专业”的弧形解扣器。法庭现场播放了在利星zara和无印良品实地拍摄的侦查实验,证实了撞钉式的防盗扣无法用强磁铁打开,用弧形解扣器能较轻松打开。

被告人兰某有无实际参与到盗窃?

公诉方认为本案最大争议焦点之一在于被告人兰某有无实际参与到盗窃,并调出当时zara店内外的监控录像当庭播放。监控中可以看到兰某搭着一件衣服,未经付款离开了zara店。虽然兰某称自己有一件很早之前购买的很相似的zara皮衣,但这件衣服在公安的扣押清单中,也在被盗单位的失窃衣服之列。监控中还显示冯某与兰某在zara店内反复交换拎袋,并非像她们所说在无印良品店里才将袋子交给兰某。袋子也都是敞口的,兰某说自己最后一刻才知道衣物是冯某盗窃所得也有违常理。另外,只从兰某身上搜出解扣工具,涉案衣服也被证实钉上的防盗扣被解除。

被告人案发时携带的哪些衣物会被认定为本案犯罪数额?

本案另一个争议焦点就是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冯某称自己身上携带的衣服有的是天猫购买,有的是现场购买。现场购买的衬衫有无印良品监控和购物小票为证,所以不计入犯罪数额。而关于另外几件衣物的来源,冯某在侦查和审查期间出现多次改口,一开始说都是宁波买的,之后又说是杭州一商场,最后说是天猫买的。经公安对其天猫账号的核实,确实有三件无印良品的衣物在天猫购得,但收货人并不是冯某。从存疑有利于被告的角度考虑,三件衣物虽在无印良品报失名单中,但不计入犯罪数额。

争议最大的是冯某案发时身上穿的白色短袖还挂着吊牌,她声称为自己所有并解释说是很正常的行为,之前买的给弟弟的,来杭州玩没衣服穿了就先穿上了。但由于缺乏客观印证和冯某前后不一的表现,公诉方不予采信她的解释。

本案将择日宣判。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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