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某与女友小丽(化名)出现感情问题,酒后竟持刀来到女友居住的楼下大声叫嚷。小丽拨打110报警,当民警赶至现场处理问题时,杨某借着酒劲推搡民警并脚踹民警。10月8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
今年6月11日凌晨,被告人杨某酒后持刀前往女友小丽所居住的小区楼下喊叫,小丽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杨某不听民警劝说,多次推搡民警,掐民警的脖子,并将民警手中的手机打落在地,还用脚踹民警,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在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后,杨某又将一名协警的手臂咬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案发后能够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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