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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丈夫勒死妻子 遗体放殡仪馆2年还未处理

时间:2015-10-14 19:26:42>跟律师谈谈<

丈夫勒死妻子,命案毁了家庭,丈夫被判刑15年,双方家属“踢皮球”,竟让死者遗体停放殡仪馆26个月。江门新会殡仪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遗体保管费已高达7.4万元,目前仍无家属前来处理。

丈夫勒死妻子被判15年

2013年7月17日晚,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南隅路8巷12号楼5楼一出租屋内,一对夫妻吵架闹离婚,丈夫勒死妻子后,喝农药自杀获救,在医院治疗期间逃离(南都2013年7月22日报道)。同年8月初,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发后,新会公安分局调查,死者徐某,22岁,贵州人,徐某的丈夫王某,24岁,湖北人。两人育有一女,一岁多。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4年9月份,因故意杀人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遗体停放殡仪馆26个月

今年10月10日,死者徐某的姨妈韩女士向南都求助,死者徐某遗体自案发后,一直停放在新会殡仪馆未处理,截至目前,产生的费用已经有7万多元。

“两个月前,新会公安联系贵州老家派出所,要求我们去殡仪馆火化遗体,但我姐姐(徐某母亲)无能为力,我姐夫几年前去世了,我姐姐种田为生,家庭贫困,外面还欠了贷款,再说,她女儿嫁给王家,不管怎样,应该王家来处理。”韩女士说。

但王某的母亲认为,儿子被判了15年,与徐家有直接关系,因此,也不愿处理遗体。

12日,新会殡仪馆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截至12日,死者徐某停放殡仪馆长达26个多月,防腐费等累计已有7.4万元。

“家属如果确实困难,我们可以考虑适当减免部分费用,但一定要尽快来处理。”殡仪馆工作人员黄小姐说。

殡仪馆:类似遗体还有五六十具

“目前我们馆类似情况的遗体还有五六十具。”新会殡仪馆工作人员说,这些遗体有三类: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和无名尸体,这类遗体若家属无特殊要求,一般采取最低费用防腐,即90元/天。

该工作人员说,对于上述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必须家属签名同意才能火化,如果是无名尸体,要通过公安部门寻找尸源,或登报发启事,如果在3-6个月还无法确定,就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予以火化。

新会公安分局相关人士表示,法医一般几天内就可以完成尸检,出具尸检报告,警方会通知家属处理遗体;无名尸体实在找不到尸源的,公安会出具证明,然后通知民政部门,由民政支付费用,予以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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