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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水泥工人“变身”窃贼 民警顺藤摸瓜连破两案

时间:2016-11-5 16:56:39>跟律师谈谈<

2016年10月19日,家住岚皋县城关镇的朱某急匆匆的来到城关派出所报案称:自建房工地存放价值约1000多元的4吨水泥不见了,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案发现场,通过走访调查及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得知:10月19日凌晨,有一辆轻式货运车在案发现场出现过。但由于事发在夜晚,民警无法看清车牌号,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民警没有放弃,继续对监控进行反复查看调阅,通过连续两天调阅,细心的民警发现了嫌疑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有货运出租的标识这一信息,随即对全城的货运出租车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发现货运车司机谢某具有重大嫌疑。后民警通过相关信息,将谢某抓获。

经询问,谢某交代2016年10月19日凌晨2时许,县城一卸水泥工人朱某林雇其将堰溪沟一正建房门前的4吨水泥运走并帮助他进行销售,其从中获得运输费用300元。谢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悔恨,并表示愿意协助警方抓获盗窃水泥的朱某林。

2016年10月28日,谢某打电话告诉民警朱某林又在联系他在县城某地运输水泥。得到这消息后,民警分兵两路,一路“尾随”货运车司机,另一路在现场蹲守争取在现场将朱某林一举抓获,但狡猾的朱某林当日并未出现,而是打电话通知谢某取消了当日水泥运输交易。第二天民警又用水泥买方口吻打电话给朱某林,并了解到朱某林的具体位置,将朱某林抓获。

经数十个小时的询问,朱某林交代:2016年10月19日凌晨2点多,朱某林电话联系货运车司机谢某,前往堰溪沟朱某建房处,要求谢某将朱某建房所用的4吨水泥运走,并帮助他代为销售,谢某从中赚取300元的运输费用。朱某林还交代了2016年8月31日,以同样方式将罗金坪社区梁某的3吨水泥盗窃并转卖的违法事实。

目前朱某林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15日,谢某因明知是赃物而帮其转移、代为销售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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