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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告知非法洗钱 他欲给对方转账证明清白

时间:2016-11-7 17:33:56>跟律师谈谈<

诈骗分子专门设计制作高仿真“检察院”网站,在网站上发布带有事主准确身份信息的“冻结管制令”,诱骗事主上当受骗。

你是否遭遇过类似诈骗手法?近日,(永川)区公安局民警根据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全面进行规劝阻止,有效避免受害人夏某蒙受损失。

获知事情原委他吓出一身冷汗

10月24日,区公安局案侦民警杨勇在工作中发现,有不法分子正利用虚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冻结管制令”,对辖区居民夏某实施诈骗。

“你好,你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民警无数次拨打夏某电话,欲进行安全防范提示,但手机却一直处于占线或无法接通状态。

“多耽搁一分钟,夏某可能落入诈骗人员圈套中,进而轻信对方就是办案人员,听从诱骗将钱财转入对方提供的‘安全账号’。”想到此处,民警不由得绷紧了神经。

在连续拨打电话同时,民警又接连向夏某手机发送“检察院冻结管制令为诈骗分子所为,请勿随意转账、汇款,谨防上当受骗”等短信内容,并指令辖区派出所民警前往夏某家中和场镇银行寻找,务必劝说到位。

最后,当夏某在银行大厅正准备按对方要求发送验证码时,看到了提醒短信。犹豫不决时,接到了民警打进的电话,获知事情原委后,惊出一身冷汗。

“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方法呈多样性、案发数量及增长速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要快,除了有效打击,提升老百姓防范意识也至关重要。”杨勇介绍,近期仅通过警方及时劝阻,受害人放弃打款的案例就达多起。

正准备转账时被警方及时制止

据夏某介绍,是日上午,在家中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专案检察官柯汉民,告知事主涉嫌开立某银行非法帐户,涉及一起非法洗钱案,由于该案同伙将其供出,现事主已正式被“通缉”,资产被冻结管制。

随后,对方向夏某手机发来一份印有准确身份信息和写有“保密文件”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冻结管制令”,紧接着让夏某登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址印证。

夏某看后,正恐慌万分之际,对方又打来电话进行恐吓,说“证明清白的唯一办法”,就是向指定的“安全账号”转账进行“资金调查”,否则将对她的全部资产实施冻结,并实施“逮捕”。

在对方的一步步诱骗和恐吓下,夏某前往场镇银行柜员机向对方提供的“安全账号”转账,欲证明清白。

“倘若不是民警及时告知的话,可能就将钱转过去了,蒙受损失。”夏某在电话中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公安民警积极作为、及时防止其上当受骗行为连声道谢。

冒牌“公检法” 行骗一般分四步

公检法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具有较高权威性,诈骗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冒充“公检法”行骗。通过网络搜索和报道案例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从诈骗剧本、获取个人信息,制作假网页,每个环节都“非常缜密”。

虽然很多公检法部门无数次进行提醒,不存在安全账户、不会让居民转账,但仍然有很多市民被骗子“公检法”外衣蒙蔽,造成财产损失。

结合近年来公安机关侦办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详解此类诈骗团伙行骗步骤,希望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擦亮双眼,避免上当。

第一步:犯罪嫌疑人一般利用任意改号显示软件或网络电话业务虚设公检法电话号码,扫荡式拨打电话进行钓鱼。

第二步:一旦接通电话,通过冒充公检法等政法系统人员,以其涉嫌犯罪,对其名下资金进行冻结、验证、保护为由进行引诱。

第三步:增加威慑力,犯罪分子还会将伪造“某某公安局(或检察院、法院)网站”网址发给事主,在看到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照片登上所谓的涉案信息和《通缉令》后,受害人警惕性会有所降低。之后以帮助受害人澄清冤屈、保全财产为由,要求将个人家庭情况、亲属联系方式、以及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全部告诉犯罪嫌疑人。

第四步:“警官”“检察官”“法官”轮番上阵,通过诱骗、恐吓、威胁等手段,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安全账户转账汇款。

再次提醒,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中,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会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应笔录,绝对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公民账户存款等隐私情况。如涉及办案,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相关文书。

同时,也不会电话通知被通缉人上指定网站查看,或发送接收通缉令等,更不可能在电话中与当事人讨价还价,通过汇款撤销相关内容。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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