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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高峰期坑爹醉汉睡马路 手臂遭轿车轧伤

时间:2016-11-19 22:31:47>跟律师谈谈<

近日,江北区鱼嘴镇鱼嘴西路某银行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躺在马路中央的醉汉被小轿车轧了,小轿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记2分,处100元罚款,醉汉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监控显示:2016年11月12日18时13分许,一醉汉踉踉跄跄地走在鱼嘴西路口公路上,晃晃悠悠无法直行,后来直接躺在路中央开始大睡,引得过路车辆纷纷绕行避让,影响正常交通次序。18时19分许,一辆灰色大众牌小轿车从醉汉手臂上轧过去,被路人叫停时驾驶员才知道自己轧到人了。

江北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轿车驾驶员称当时她驾车正路过十字路口,只注意观察右侧方向的来车,行驶中的她并没有注意到有人躺在路上,听到有人叫停才意识到有情况发生,立即停车查看。幸好当时驾驶员车速很慢,醉汉只是手臂轻微轧伤。

周围知情群众也向民警反映:该醉汉平日就习惯于酗酒,酗酒后爱大吵大闹,平日里对他好心相劝也不听,喝多了溜马路是常有的事,今天居然睡在了马路中央,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醉汉醉酒躺在马路中央长达6分钟,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也对周围的交通次序造成影响,特别在光线减弱、车流量增大的傍晚下班高峰期,引发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法律咨询提醒,醉汉饮酒后放纵自己,躺在交通道路上酣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2款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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