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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一女子错把老乡当亲妹妹 结果被骗走了巨款

时间:2016-11-26 10:26:53>跟律师谈谈<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原本这个泪是高兴喜悦之泪,可不曾遇到老乡骗老乡,真变成两眼泪汪汪了。

在金华东阳定居的龙游人李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龙游老乡,骗走了她巨额借款之后,远离东阳,杳无音信,这可让李女士要钱无门,欲哭无泪。

2016年11月24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洪某,1982年出生,浙江龙游人。2008年来到东阳,经营一家办公用品销售公司和一家蔬菜配送公司。2010年结识了同样在东阳工作定居的龙游老乡李某。

因为是老乡,两人又比较聊得来,渐渐地,两人平时的来往日愈频繁,犹如在外的一对小姐妹。

在2012年7月份的一天,洪某因为公司资金周转紧张,以每月2分的利息向李某借了5万元。后来又以同样的理由多次向李某借款,出于帮朋友的忙,又是老乡的关系,李某还可以收取利息,就毫无戒备的一次次借给了洪某钱。到2013年年初,洪某从李某借款累计达80余万元,一直只付利息,未还本金。

越借越多,李某的丈夫就开始有了戒心,担心借出去地钱拿不回来,不愿意再给借钱洪某。但是洪某的公司经营状况还是不好,她还需要不少钱,但已经欠下人家80多万了,再开口李某夫妇肯定不同意。

这时,洪某的朋友帮她出了一个点子,让洪某谎称把自己在龙游老家的一套商品房抵押给李某夫妇,把房屋的他项权证做到李某夫妇的名下,相信李某夫妇的顾虑和担心就没了。

洪某说干就干。2013年6月的一天,洪某约上李某夫妇来到龙游老家,带他们看了一套城区的住房,地段、环境都还不错,洪某把房屋产权证也给李某夫妇看过,确实有一套房,虽然登记的是洪某姐姐的名下,但洪某说了,钱是她出的,由于她个人原因,房屋只是暂时写在她姐姐的名下。由于这么几年的交情,又是老家的人,也算是比较熟悉了,李某夫妇很快就再次相信了洪某。

回到东阳后没过几天,洪某就带着假的他项权证和房屋产权证来到李某家,李某夫妇见这两本证都是他们夫妇的名字,对洪某的话更是深信不疑。

之后,洪某又多次来向李某借款周转,李某夫妇也都很爽快地答应,就像亲姐姐借给亲妹妹一样,一有急用就电话打来,李某夫妇就按照洪某指定的账户把钱汇过去。后来,洪某也会时不时的向李某夫妇还点利息,本金,就这样钱在他们之间转来转去。

直到2014年4月初,洪某的两个公司经营面临着倒闭,她跟男友的关系也走向了边缘。那时候,洪某一共欠李某150万元。

闹着矛盾,准备分手的洪某再一次找到李某夫妇求助,为了摆脱男友的纠缠,洪某答应付30万元的分手费给男友,但自己又没有钱,就想让李某再帮她一回,并向李某夫妇承诺:把之前给他们的他项权证的债权数额改大些,利息也提高些。

这下,李某夫妇又动心了,于是又去凑了30万元给了洪某。洪某写下一张180万元的借条给了李某,之后借着改他项权证的债权数额的名义,拿回了那两本假证。不久后,洪某离开了东阳,与李某夫妇断绝了联系。

被洪某骗走钱的李某,既拿不到钱,又找不到人,只好找到龙游老家,经一番打听,发现洪某人已不知去向,到龙游房管局查询,发现之前用来做抵押的房产也早已抵押出去,根本没有给李某夫妇办理过房屋抵押手续。这时,李某夫妇才发现这是个骗局,房屋抵押是假的,他项权证也是假的。李某只好向警方报了案。

不过,这180万元当中,只有最后30万元可以起诉诈骗罪,之前150万属于民间借贷行为。

2016年11月24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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