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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区卫计委原主任及妻子受贿百万 一审获刑

时间:2016-12-11 14:55:32>跟律师谈谈<

 10日,记者从镇江检方获悉,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于卫东及其妻子陈霁一审获刑。此前,其姐夫利用于卫东影响力而受贿已获刑四年六个月,为镇江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检方介绍,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已对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于卫东及其妻子陈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于卫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陈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检方介绍,2011年至2015年间,于卫东利用担任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局局长、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药品销售、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其妻子陈霁共同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21万元,被告人于卫东单独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购物卡、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9288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对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于卫东的姐夫葛如俊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葛如俊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据悉,这也是镇江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检方介绍,葛如俊身为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于卫东的姐夫,2009年至2015年间,通过于卫东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镇江市润州区卫生系统装饰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60.5万元,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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