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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男子醉酒回宿舍后坠楼身亡 同行酒友需担责

时间:2016-12-14 17:12:38>跟律师谈谈<

陈仓区三男子聚餐时喝酒,其中两人再次吃烧烤喝酒,在散场后,一人开车回宿舍睡觉,不幸坠楼身亡。那么,同桌一起喝酒的人需要承担责任吗?日前,陈仓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

案件回放

今年 5月的一天晚上,小鹏、小白和小周相约吃饭,其间小周喝白酒,小白和小鹏喝啤酒。饭后,小鹏乘车离去,小周和小白又去陈仓区一市场吃烧烤,两人共同喝了一瓶白酒。小周开车回单位宿舍睡觉,小白被妻子接回家。次日凌晨 4时许,小周被同事发现躺在楼下的花坛里并已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及家属确认,认为小周系从三楼坠落,属意外死亡,小周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62.44mg/ 100mL。

法庭审理

面对小周的突然去世,其家人难以接受,将小白和小鹏一起告上了法庭。陈仓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生命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小周是成年人,精神状态正常,对自己的健康、生命应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到过量饮酒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故应对自身死亡后果承担责任。小白和小鹏与死者同桌吃饭、饮酒,两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应知晓喝酒应当适可而止,并且明知小周喝酒仍放任其独自驾车回单位,却没有进行有效劝阻。小周开车回单位,后从三楼厕所坠落,行为超出了两被告的可控程度,他的死亡给家属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及精神痛苦,依照公平原则及公序良俗原则,被告小白和小鹏应当对小周的家属给予适当补偿。按照相关责任,小白补偿原告经济损失 1.6万元,小鹏补偿原告经济损失 1万元。

法官说法

陈仓法院民一庭法官马蕾:

该案中小周死亡的原因是由醉酒引起的,小白和小鹏对其死亡承担部分责任,所以我们定为出于道义给其家人补偿。如果小周是在喝酒中或者回家路上死亡,那其酒友就有直接责任,需要赔偿。在此,我也建议大家,在聚餐的时候适量饮酒,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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