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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他人生一双儿女 丈夫被诉离婚

时间:2016-12-21 16:22:56>跟律师谈谈<

许昌一对夫妻结婚11年,育有一儿一女,然而张某幸福的四口之家却随着妻子黄某起诉离婚而破碎,一双儿女经亲子鉴定均非张某亲生。12月20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由黄某抚养,黄某补偿张某6万元及精神损失4万元。一审判决后,黄某不服,提出上诉。

2005年,黄某和张某登记结婚。3年后黄某生育1女,2012年生育1子。2016年8月,黄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声称孩子不是张某亲生的,要求一双儿女由自己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黄某申请对张某是否与孩子存在血缘关系进行鉴定,郑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书,检验结果排除张某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法院另查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套房产、一辆轿车,二人房产共有权所占比例为50%。

妻子黄某虽没有否认出轨一事,但却称因与张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聚少离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孩子一直由其生父抚养,现张某强行将孩子带走,请求法院判决孩子归自己抚养,夫妻共有房产为自己当时出资4.5万元购买,随后张某未经同意将房产证办理为夫妻共同所有,实际应为自己所有。

庭审中,丈夫张某称,由于夫妻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黄某一直谎称儿女在亲戚家抚养,事实上一直在其亲生父亲家。张某同意离婚,并要求黄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10万元。

法院审理后准予两人离婚,张某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两个孩子应由黄某抚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房屋所有权归黄某所有,轿车归张某所有,黄某补偿张某6万元。张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酌情认定由黄某赔偿张某4万元,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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