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年上班第一天,金华婺城法院执行干警迎来“开门红”,成功抓获一名“骨灰级”老赖。
被执行人陈某,拖欠申请人杨某1996年-1997年的劳动报酬。
2002年6月,婺城法院作出(2002)婺民初字第18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由被告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被给付原告杨某工资款28458元。
陈某未履行,杨某于2002年12月向婺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陈某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婺城法院予以终结执行。
2016年8月,杨某向婺城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淘宝网信息查询,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的联系方式,法官多次联系,陈某先称元旦前解决,后称春节前解决,但一直没有支付。
临近春节,陈某便不再接听电话,承办法官果断予以布控抓捕,2017年2月3日(大年初七),义乌市铁路派出所传来信息,陈某已被抓获控制。
承办法官即刻前往义乌市铁路派出所,因被执行人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也拒不配合履行其还款义务,婺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实施拘留。
一月份至今,婺城法院执行局共抓获“老赖”65人次,促进10个案件执行完毕,22个案件部分履行,到位标的额达173.7万元。春节虽已结束,但执行行动一直在路上,惩治“老赖”绝不停歇!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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