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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牟利浴室里容留卖淫 嫖客还未付钱就被抓

时间:2017-2-7 15:48:11>跟律师谈谈<

为了牟利,夫妻二人竟让卖淫女在自己经营的浴室内卖淫。近日,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黄大国、潘小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黄大国和潘小兰是夫妻,二人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经营一家浴室,但生意一直不好。为招揽生意,提高收入,二人竟想到暗中在浴室内提供特殊服务。他们与卖淫女陈某取得联系,让陈某在其经营的浴室内卖淫,所得收益四六分成。2016年3月29日下午,卖淫女陈某在浴室向嫖娼人员蔡某、张某卖淫。事后,蔡某将嫖资100元交到吧台,二人从中得利40元。张某还未付嫖资,就被接到举报的民警当场查获。

归案后,二人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对此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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