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其他案例>学生拓展训练意外受伤 学生训练基地均须担责

学生拓展训练意外受伤 学生训练基地均须担责

时间:2013-10-21 14:45:49>跟律师谈谈<

【案例回放】

   小刚(化名)是一名在校学生,他在学校的安排下到一实践基地进行拓展训练,不料在训练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小刚受伤,并构成了十级伤残。小刚的家人认为学校和实践基地都应该承担责任,就把他们双方一起告上了法庭。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刚本人须担责20%,实践基地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011年12月份,小刚在学校的安排下,来到该市一实践基地参加拓展训练。在训练过程中,小刚和另外一名同学成为了一组,小刚被蒙上双眼扮演盲人,那名同学扮演聋哑人,他们需要互助前行。前进路段上存在4根灯柱,小刚行至第3根灯柱时,因后面有同学在呼喊,小刚的同伴暂时离开,放弃了对小刚的引导。随后,小刚碰到了灯柱上,致使一颗门牙脱落,另一颗受损。后经司法鉴定,小刚的伤情构成了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小刚在进行拓展训练时,其同伴自行离开后,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实践基地的工作人员未按照训练教案规定对小刚的行动进行制止,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小刚就读的学校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由于事故发生时小刚已年满12周岁,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对于活动中存在的危险应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当同伴离开后,小刚贸然前行,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律师在线咨询qq

在线律师咨询  离婚协议书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云法律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学生拓展训练意外受伤”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