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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实施 部分电商却设置阻碍

时间:2017-3-20 16:35:42>跟律师谈谈<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销售者不得拒绝7日无理由退货。

近日,上海市市消保委对网络平台销售的224件商品进行了消费体察,发现个别商家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存在告知不显著,限制退货方式,抬高退货门槛等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并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供消费者进行确认,然而消保委抽查的32家网站中,有11家仅在商品信息和结算页面的其中之一进行不适合退货的告知,另有十家以销售服饰类商品为主的电商网站,在实际购物环节中根本没有设置明显提示,也没有提供消费者确认。原来,这些商家将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藏”进了网站的售后服务总政策当中。

这10家电商网站分别是罗莱家纺、Levi’s、邦购网、C&A、施华洛世奇、ESPRIT、ZARA、阿迪达斯、欧尚、母婴之家。

另一些网络销售平台,尽管事前告知了消费者不宜退货的商品,但真到了退货环节,却又给消费者设置重重阻碍。

欧尚超市客服是这么说的:“(退货的话)您是需要到我们的实体店,上海的话是在上海的长阳门店,我们网购的话只在这家店;我们上海是有十家门店,但是网购的话,只从这家退货以及发出去的,不接受快递。”

家乐福网上商城的客服是这么说的:“可以携带您的发货单和商品去家乐福门店进行办理退货,快递的话我们这里不提供这种服务的。”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指出:“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你可以跟消费者约定退货的方式,但是不能限制消费者退货。我们在体察过程中发现,有两家电商平台,在消费者退货的时候,你只能到我指定的实体店去退货,那么这显然就是抬高了退货的门槛。”

市消保委表示,希望体察中涉及到的电商企业,能够尽快整改,落实相关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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