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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团伙冒充神医看病消灾 趁机调包盗窃财物

时间:2017-3-21 16:14:14>跟律师谈谈<

五人设下圈套,以神医看病消灾念咒需要大量金银铜和人民币为由,趁机调包盗窃被害人的现金及黄金首饰。经常德市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陈某、李某、杨某缓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6年9月11日,杨某、陈某、李某与向某(在逃)搭乘吴某的车来到桃源县热市镇,商定由杨某冒充神医看病并负责掉包,陈某、李某、向某寻找作案对象,吴某负责接应和跟踪。陈某、李某、向某、杨某在热市镇墟场发现汪某后,先后下车,陈某假装询问汪某是否知道神医,李某按分工假装路人说自己知道,并带陈某、汪某去见杨某,向某在三人身后望风。途中,陈某将套取的汪某的家庭情况发短信告诉吴某,吴某将短信内容打电话告诉杨某。李某将人带到杨某处,要杨帮忙看病消灾后离开。杨某以看病消灾念咒需要大量金银铜、人民币为由,骗汪某从家中取来现金2万元及黄金戒指1枚、黄金耳环1对、黄金手链1条;陈某谎称去银行取了钱,与汪某会合后找到杨某。杨某将汪某的现金及首饰、陈某的钱包分别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后放在地上,趁汪某、陈某转身念咒之机将塑料袋调换,将汪某的2万元及黄金首饰盗走。杨某又以为汪某的女儿增寿为由,用同样的方式骗汪某从家中拿出存折到银行取款3万元交给其消灾念咒,并趁念咒之机将3万元盗走。在汪某取钱途中,吴某进行了跟踪,并及时将跟踪情况打电话告诉杨某。盗窃得手后,杨某、陈某截留了8000元及黄金首饰,余款42000元五人平均分赃8300元,吴某另分得200元车费。杨某、陈某将截留的8000元及销赃黄金首饰所获赃款5500余元予以平分。上述黄金首饰重约22克,经桃源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市场价格280元/克,计价值6160元。

2016年10月25日上午,杨某、陈某、李某、吴某被抓获归案;陈某、李某、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杨某当庭认罪。杨某、陈某分别退赔被害人15000元,李某退赔被害人8300元,吴某退赔被害人8500元,均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李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神医,以看病消灾念咒需要大量金钱为由,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杨某、陈某行为积极主动,系主犯,应按其所参与或者组织的全部按罪处罚;李某、吴某其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杨某有盗窃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李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期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陈某、立某、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杨某当庭认罪,四人均积极退赃并取得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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