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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民买车遭遇心塞事 花35万只拿到车钥匙

时间:2017-5-20 9:07:28>跟律师谈谈<

嘉兴秀洲区王店镇的顾先生在桐乡买车的遭遇,可以用心塞来形容。

原来,顾先生花34.75万元买车,竟然只拿到了一把车钥匙。

5月16日,顾先生致电记者求助。

34.75万元进了别人腰包

顾先生想买一辆SUV,挑来挑去最后选中汉兰达。选定后,他就到处看车、比较。

2月5日下午,顾先生一行来到桐乡东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4S店(以下称“桐乡东昌4S店”)看车。

顾先生到达桐乡东昌4S店时已临近下班时间,接待顾先生的是4S店的销售主管祁某。

顾先生是全款买车,就想要现车,付钱后马上就提车。

祁某告诉顾先生,楼上刚好有两台现车,可随便挑一台,挑好后就下定金。

顾先生挑好后,跟着祁某下楼来交定金。但此时,财务人员已经下班。

祁某就对顾先生说,可以先把定金交给他。

顾先生通过微信转了10000元给祁某。祁某要转给一旁的4S店副经理沈涛,沈涛不收,让祁某第二天把钱交到财务。

在填写订购单时,沈涛在订购单上签了名。

临走前,顾先生要求,所有的手续都由4S店来办理,包括装潢等,自己把车开走就是了。

“他(祁某)告诉我们,一个星期提车。”顾先生的儿子小顾说。

2月6日,祁某打电话让顾先生去交钱,交了钱后才能装潢。

顾先生父子赶到桐乡东昌4S店,祁某说店里不能刷农行卡,要去银行转。

顾先生父子跟着祁某来到附近的农行,刷了余下的车款、上牌费、装潢费等共计305800元,不过这些钱是转到祁某的个人账户上的。

收了钱后,祁某给了顾先生一把车钥匙,并让顾先生父子一周后来提车。

2月13日,小顾和妻子去4S店代父亲提车,半路上接到祁某的电话,说有一个东西还没到位,车子的装潢没搞好,估计还要等一周。

2月20日,顾先生再打电话给祁某,得知车子的装潢已完成,能提车。

虽然拖延了一段时间,但毕竟马上就能提车了,顾先生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谁知到了4S店,却发现车子还没搞好,不能提走,这时候,顾先生父子有些生气。

祁某急忙找理由解释,并承诺补偿1000元现金和一个胎压检测器给顾先生。

2月28日,顾先生父子再次来到桐乡东昌4S店,这次他们见到了“属于”自己的汉兰达。当场试车、验车,一切都没有问题,就交了保险和税共31700元。

然而祁某又说,这辆车的合格证搞错了,不能提车,要等到3月1日。

再次觉得自己被忽悠,顾先生很生气,开始对4S店的诚信有所怀疑,就要求祁某写承诺书。

“承诺书,兹有客户顾××购汉兰达车辆于2017年3月1日15点之前交付于客户手中,并补偿客户壹仟元,车辆外观内饰完好。”

不过,承诺书上只有祁某的签名,没有加盖桐乡东昌4S店的公章。

3月1日,顾先生父子一大早就去了桐乡东昌4S店,当时祁某不在,打其电话,称正在车管所办手续。下午,祁某让顾先生父子到车管所去,说是要写一份申请书给车管所,证明合格证确实弄错了。

申请书写好后,祁某却说车管所工作人员已下班,要等到第二天再办理。

为了安抚顾先生父子,祁某答应补偿,并表示第二天中午前会通知他们去提车。

“那天铁定想退车,但后来有事耽误了。”小顾有些懊悔。

3月2日,顾先生再打祁某的电话,已经联系不上。这下,顾先生父子有些着急,赶到了桐乡东昌4S店。4S店方面这才知道不对劲,在联系不上祁某后,赶紧联系祁某的父亲,但顾先生和祁某父亲两方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

当天下午,顾先生打电话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桐乡振东派出所也很重视,当天夜里就在温州将祁某抓获,后将其刑拘。

3月3日,在桐乡东昌4S店,顾先生父子与祁某父亲及其家属签订了一份协议。按照协议,顾先生给祁某的34.75万元,全部由祁某的父亲代还,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3月10日付25万元,第二次于3月17日付9.75万元。

记者看到,在这份协议上,有祁某父亲的签名和手印。

没多久,警方向当地检察院报批捕没有通过,后者建议以“职务侵占”来处理。后来,祁某被取保候审。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要以“职务侵占”来办理,就应该由桐乡东昌4S店来报案。但直到现在,桐乡东昌4S店并未报案。

5月17日,记者致电祁某父亲想了解情况。得知来意后,他说了一句“我不知道这事”就挂了电话。

今年3月,电视台采访祁某父亲时他曾如此回答:“我们知道他在网上被骗了,好像投资一个项目,被他们骗了,总共五十来万。车主你叫他们放心好了,不要再到4S店吵了,真的。”

维权之路很煎熬

案发到现在,桐乡东昌4S店为什么迟迟没有报案呢?这事说起来有些复杂。

发现30多万元被祁某挪用后,顾先生父子曾经找到桐乡东昌4S店讨说法,要求4S店给车。后来,祁家未按照协议将30多万元还给顾家,矛盾开始激化。顾家在四处努力未果后,采取了堵门、喇叭喊话、围堵4S店等方式来维权,这事曾在当地造成很大影响。

“检察院没有批捕,(祁某)人被取保候审,告也不能告,祁家不兑现承诺,4S店又不肯给车,你说我们还有什么办法?”一说起这事,顾先生和妻子就情绪激动。

顾先生也承认,在这件事上,自己确实疏忽了,比如不该把钱转到祁某的个人账户上。

桐乡东昌4S店隶属于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是一家以经营广汽丰田整车销售、零部件供应、售后服务等于一体的4S店,于2014年10月18日开业。

5月17日上午,记者赶到桐乡找到了桐乡东昌4S店的负责人曾(音)经理。

曾经理称,顾家长时间上门“找麻烦”和媒体的报道,对桐乡东昌4S店的生意影响很大,“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意”。

据曾经理介绍,祁某是2015年入职的,在店里的表现并非不好。他挪用客户的钱,还是顾先生找上门来后才知道的。知道此事后,店里马上就与祁某的父亲联系,先了解清楚事情,所以并没有报案。后来,顾、祁两家签了协议,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了,谁知后来祁家未履行协议,自己也没办法。

曾经理多次强调,对于每一位新入职的销售人员,公司都会特别强调规章制度,并签订《销售顾问责任书》,在管理上还是非常严的。

在多次被问及责任后,曾经理才表示桐乡东昌4S店确实有责任,管理出现漏洞。现在怎么承担责任,还得等司法机关的结论。

按照曾经理的说法,顾先生已经报案,公司方面就不需要再报了。按照规定,报案也要向集团领导申请。不过,公司已经委托律师关注此事,并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申请。

“客户这边如果要维护正当权益,我希望走正当途径。”曾经理说,“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

桐乡警方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一开始受害者报的是诈骗案件,后来报到检察院没有通过,认为是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的话就得4S店报案,否则没办法办理。此事正在重新进行沟通,估计一周后就会有结果。到时,受害者可以起诉。

桐乡检察院方面表示,为这事还专门开会讨论过,但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所以没有批捕。现在建议受害者打民事官司。

一位知情者分析认为,现在,对于顾先生来说确实很难,一旦诈骗成立祁某被批捕,那么此事跟4S店就没有关系了。如果是职务侵占,那问题就不一样了,毕竟祁某是4S店的员工。

现在,顾先生能做的就是等待,只是过程很煎熬。 

在线律师说法

法律咨询认为,这起案件如果祁某涉嫌诈骗罪,那么,该罪犯罪主体是个人,只能由个人对其行为承担责任,跟公司可能就没有关系,公司不用承担责任。法律在线倾向于祁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因为案发时祁某是4S店的销售主管,客户在4S店同其磋商、交易,同时交易时4S店的副经理在场且在订购单上签了字。客户向其付款有所欠缺,但其有理由相信祁某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是代公司收取车款。祁某收取车款后将该款侵占或者挪用,其侵犯的是公司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显而易见,公司应该对客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应该向客户退款或交付车辆,这也更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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