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向宁波北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人强奸了。可等民警出警后,她又表示不报案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5月27号晚上7点35分,北仑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报警,该女子带着哭腔称遭人强奸。
报案人说的明明是横河路,但民警找遍了横河路也没有发现可疑车辆。警方通过对方手机号码确定了女子的身份信息和暂住地,并到其可能工作过的地方打听线索,但没有结果。晚上9点左右,为防止报案人发生意外,民警再次拨打对方电话,终于有人接听。
据新碶派出所民警贺威远介绍,原来那天晚上季某跟她男朋友在饭店吃完饭,两个人因为一些琐事引起了纠纷,然后季某想要回家,但是她男朋友不送她回家,然后两个人就发生了矛盾,季某当时就下车并报假警,让她男朋友生气。
民警也了解到,当时季某与男友是在影剧院附近,并非报警所说的横河路。最后,季某因为报假警,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被警方治安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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