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徐女士正在中山路一路口启动车辆准备倒车时,忽听后面传来一阵男子的尖叫声。徐女士一惊,立即停车查看情况。
此时,一名男青年站在她车子旁边,称自己右脚趾被徐女士的车前胎压了,徐女士一时失了方寸,立即打电话报警。流动警务车执勤民警王平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徐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在倒车前先鸣了笛,在确认安全后,才开始倒车,结果车辆还没有起步,就有人称被车胎压了。
王平生询问这名男子,男子称自己姓罗,坚称是徐女士在倒车时压了自己的右大脚趾。
现场处置完毕后,王平生按规定将徐女士和罗某送到支队事故大队,事故大队民警调看事故发生时段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清晰地反映出罗某在徐女士准备倒车时,故意前移与徐车辆接触,明显看出罗某属于“碰瓷”行为!徐女士也回忆起在她倒车前,罗某曾经与她搭讪,却被她拒绝,后来便发生了她倒车时,罗某自称被车压了的事情。
因罗某涉嫌“碰瓷”敲诈,民警王平生按照规定将二人移交敦仁派出所。在敦仁派出所罗某自知理亏,称自己没有什么伤,主动与徐女士和解。
法律在线提醒市民:车辆启动前要注意观察车辆周围环境,防止发生事故及恶意“碰瓷”,另外有条件的车辆最好安装行车记录仪,以便出事后能够提供直观的证据来还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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