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保险>未成年人导致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法院不支持

未成年人导致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法院不支持

时间:2014-4-3 10:26:51>跟律师谈谈<

     行人在路上被车辆压伤左脚,肇事者系未成年人,且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以未通知变更转移登记为由不予赔偿被诉至法院。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周某医疗费等6500余元。

 

  20日晚630分许,原告周某在明光市二中路正常行走,张某无证驾驶一辆雪佛兰轿车从原告身旁压伤原告左脚。张某害怕被处罚,央求周某不要报警处理,随即开车将周某送到明光市人民医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300元。原告在明光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1124日,经诊断伤情为左脚踝关节内骨骨折,花去医疗费959.40元。在线律师原告出院后,又转到明光市康明外科门诊部继续治疗,行左踝关节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21日出院,花去医疗费4004.62元。肇事车辆系车主从宁波一建材公司购买,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张某驾驶机动车致原告周某受伤,应当报警且具备条件而没有报警,张某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原告各项损失没有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故应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保险公司辩称车辆在转移登记后,受让人没有向保险公司履行变更通知义务,且张某属无证驾驶,故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该辩解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免责事由的法律规定,故法院不予采纳。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线律师:张某虽然系未成年人,其无证驾驶行为导致周某受伤,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而保险公司的辩称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责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正确的。在线律师提醒广大网友,遵守交通规则,出了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未成年人导致事故 保”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