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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父亲受工伤,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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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pril412511
[江苏苏州市]
[工伤赔偿]
发表时间:2015-6-12 9:36:30

父亲在单位上班第三天(试用期),因同事操作不当,造成右手掌骨断裂,右手背中央约5cm皮肤严重损伤,肌腱外漏,目前经住院治疗,皮肤重植复活,骨头也长好,植入的钢签前两日刚拿出,还有半月拆线;住院期间治疗费和伙食费厂家支付,但是快两个月了,厂里一分工资没有给,伙食费和营养费更不没有,期间提醒过,工资是不是应该照常发,厂家回复厂里是买的保险,没有交社保,需要全部结束后统一核算;现在特别想咨询,我接下来应该走哪一步?现在医生还说有大拇指和食指有影响,恢复的不大好,需做康复训练;请问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按照情况我们应该得到厂家什么补偿?

律师解答
杨云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员工受伤如系工伤,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具体责任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划分。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能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商处理并出具书面文件。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向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咨询。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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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6-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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