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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5年却还住在一个屋檐下 因房产起纠纷

时间:2017-6-22 20:25:44>跟律师谈谈<

从四川来福州生活的尹大姐今年49岁,5年前她和丈夫冯大哥(现年58岁)办理了离婚手续。可离婚后,夫妻2人依然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直到房子拆迁,尹大姐还分到了2套安置房。虽有房产,她却不能居住,还得在外面租房子,这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在尹大姐租住的这间10平方米左右的民房里见到了她。尹大姐告诉记者,离婚是因为冯大哥一直猜疑她出轨,他们吵个不停。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在2012年3月做了离婚手续,但其实不是真正想离开这个家。

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他们一起住的房子的1层归尹大姐永久居住,直至房子拆迁后,置换的房产归儿子所有。如此“和谐”的情况一起持续到去年春节,因为拆迁的安置房分配下来了,冯大哥担心尹大姐带着房子又嫁给别人,两个人吵得更厉害了……

原来,冯大哥的房子在2015年拆迁,分得了5套不同面积的房产。而其中2套,分别为45和90平方米的房产根据拆迁协议,归属尹大姐。但因为拆迁时间不到5年,据冯大哥说还办不出房产证。

尹大姐觉得,既然将相应的房产归属于她,自己理应有权处置。可是,房子拆迁后,房产都在冯大哥的手上打理。尹大姐的诉求就是,拿回属于她的房子,住45平方米那套,然后将90平方米的房子出租,收取租金作为经济来源。对此,冯大哥是什么态度呢?尹大姐和记者一同来到冯大哥工作的地方询问。

一见面,尹大姐和冯大哥又吵了起来,冯大哥声称问题要上法院解决,还指责冯大姐是“骗婚”!对于前夫的指责,尹大姐觉得自己很冤枉,儿子都13岁了,还骗哪门子的婚呢?经过我们的几番劝说,冯大哥终于冷静了一些,同意到他家里坐下来谈谈。

到了冯大哥家附近,他们二人还在为过去的往事争执不休,原来他们过去还曾为孩子是不是亲生的问题大动干戈……记者点出,他们一直以来存在太多误会,所以矛盾才越积越深,现在,重点需要解决的是尹大姐的居住问题。

为了孩子考虑,冯大哥提出,愿意接纳尹大姐回家,但是,属于尹大姐的房子其实应该是属于儿子的,只是因为当时儿子还没有户口,所以才写在了尹大姐名下。尹大姐只有居住权,必须在此照顾儿子,如果改嫁,就净身出户。

尹大姐也同意这个说法,但她说自己年纪大了,已经退休,没有经济来源,这个问题要解决。一旁的冯大哥的姐姐也表示,希望他们夫妇俩能符合,毕竟孩子才11岁。眼看他们又要发生争吵,为了避免矛盾再次激化,调解员老许提议他们暂时分开沟通,用背靠背的方式为双方进行调解。

两人分开已有大半年,尹大哥觉得如果现在复合,双方还是需要一个磨合期。因为担心两人同在一个屋檐下,又会有新的矛盾冲突,冯大哥提出先将拆迁房其中一套45平方米的房子给尹大姐居住。待将来两人关系缓解后,尹大姐也可以回家生活。

尹大姐对此表示同意,但她还希望在这段时间,冯大哥能够支付她和儿子的生活费,每个月至少2至3千元,儿子的学费也要由冯大哥出。

对于尹大姐的要求,调解员老许有不同的意见:冯大哥支付的应该只是儿子的生活费。但尹大姐依然强调自己有收取房租的权利,冯大哥的意见又如何呢?

对于尹大姐要求的带着儿子在45平方的房子里生活,冯大哥要求立协议,保证这个房子将来归儿子,如此才愿意按约定将这套房子给前妻居住到终老。

可对于尹大姐要求的,由她收另一套90平方米房子租金一事,冯大哥却不能同意。调解员老许也表示,作为成年人,尹大姐应该自己解决经济问题。但是,尹大姐始终不愿做出让步,我们的调解只能先行暂停,调解员老许建议给双方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先好好思考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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