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法律在线4岁小孩天天,父亲在2009年也就是小天天还只有6个月大的时候,父亲和母亲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了。2010年时父亲就和继母高女士结婚,小天天和在这个新组成的家庭里面过得还算顺利。后妈高女士对待小天天也如同亲生。
2013年10月份,黄女士把天天接到了自己家中,到了晚上给孩子洗澡时,黄女士发现天天的下体处竟然有一道浅浅的刀疤。心疼的同时,她赶紧问孩子这是怎么回事。“听我这么问,天天就抱着我的脖子一边哭一边说是他后妈用刀子划的。”黄女士说,孩子的回答让她又惊又怒,第二天一早她便带着天天到医院 ,经医生检查鉴定,天天下体的伤的确是刀割所致,黄女士当即报了警。
经警方的调查取证,高女士说:2013年5月30日晚,小天的父亲仲先生上班还没回家,高某便在家哄天天睡觉,但天天睡着后“不老实”,总蹬被子,为了“管教”孩子,高某便扇了天天几巴掌,把孩子打哭了。
“天天哭声越来越大,怕邻居听了说我虐待孩子,就想办法让他别哭。”高某说,于是,她就拎起天天的胳膊将他摔到地上,天天的下体磕到了墙角的柜子,因此受了伤。
云法律网免费律师在线:泗阳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高某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高某在造成天天轻伤的行为上,其主观有伤害天天的故意。因高某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救治被害人,可从轻处罚。遂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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